公司治理
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四席獨立董事組成,成員請詳董事會成員介紹。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00sb03_1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四席獨立董事組成,成員請詳董事會成員介紹。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係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三)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並於股東會報告。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00sb03_1
職稱 | 姓名 | 具財務、法務或公司業務所需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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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陳添順 | ✓ |
委員 | 姚德彰 | ✓ |
委員 | 呂宏生 | ✓ |
委員 | 郭耿聰 | ✓ |